《表7 热带及亚热带水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

《表7 热带及亚热带水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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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果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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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其他种类指杨梅、石榴、山竹、龙眼、无花果、柿子、杨桃、榴莲等热带及亚热带水果。

热带及亚热带水果包括:柿子、杨梅、橄榄、无花果、杨桃、莲雾等皮可食的小型果,荔枝、龙眼、红毛丹等皮不可食的小型果,杧果、石榴、鳄梨、番荔枝、番石榴、黄皮、山竹等皮不可食的中型果,香蕉、番木瓜、椰子等皮不可食的大型果,菠萝、菠萝蜜、榴莲、火龙果等皮不可食的带刺果等。GB 2763-2019对其规定了136种农药234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临时限量32项,再残留限量9项。234项最大残留限量中,有49项是对核果类水果大类规定的,对单个树种规定185项,占总限量数的79.1%,其中对香蕉(53项)规定最多,其次是荔枝(28项)、杧果(27项)、番木瓜(22项),再次为菠萝(12项)、鳄梨(10项)和橄榄(13项)规定较少,杨梅、石榴、山竹等其他热带及亚热带水果仅规定20项;按照农药用途来分,234项最大残留限量中,杀菌剂(105项)和杀虫剂(101项)最多,其次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分别为8项和11项),杀螨剂(5项)、杀虫/杀螨剂(2项)、杀线虫剂(2项)最少,杀软体动物剂、增效剂和熏蒸剂没有对热带及亚热带水果规定限量。具体热带及亚热带水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见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