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高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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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工薪外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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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聘医生劳务收入较高时,建议应注重团队合作,为实施分解收入创造条件。仍按前例,从表2可看出张博士当月授课费已经达到第三等级,财务人员应及时告知张博士,其实际承担授课费总额的税负率接近25%这一事实。同时,应询问其有无随行团队成员,并要求其提供纳税筹划所需的相关人员的纳税信息资料。假如张博士有随行教师助理1人、辅导助教2人,并提出三人平均分配意见。则会计据以制作分配表并扣税,结果如下:96 000/4=24 000<25 000(元),可按公式(1)适用税率16%,直接简易计算:应扣缴劳务报酬所得税额=96 000×16%=15 360(元)。也可采用常规办法计税:应扣缴劳务报酬所得税额=96 000/4×(1-20%)×20%×4=15 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