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微波消解参考条件:食品接触材料纸制品中重金属的ICP-MS检测》
取部分样品放入碎纸机进行粉碎,制成大小为1 mm×9 mm的均匀样品,混合均匀。称取0.5 g(精确至1 mg)经粉碎的试样,置于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中,加入8 mL硝酸,加盖放置1 h,将消解罐密封后置于微波消解系统中,按照微波消解仪标准步骤进行消解,参照表1。消解后,移出消解罐,待完全冷却后再缓慢开启内盖,用少量水分两次冲洗内盖,合并于消解罐中。将消解罐放在控温电热板上于120℃加热20 min,将消解液全部转移至25 mL离心管中,用汞标准稳定剂定容至刻度,混匀。样品空白同以上步骤。
图表编号 | XD0015461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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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罗诗萌、杨大鹏、牛晓梅、王玉江、刘裕婷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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