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微波消解条件:微波消解-ICP-MS法测定水产罐头食品中12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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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消解-ICP-MS法测定水产罐头食品中12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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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取0.5 g(精确至0.000 1 g)粉碎后的样品,置于微波消解罐中,加入6 mL硝酸和1 mL过氧化氢,加盖放置1 h,按表2的微波消解条件进行消解。消解完成后待消解罐冷却至室温,缓慢打开罐盖。将消解罐置于控温电热板上,于110℃加热赶酸至1 mL左右。消化液冷却后转移至25 mL容量瓶中,并用少量超纯水分3次冲洗内罐,合并洗涤液至容量瓶中,加入混合内标使用液,用超纯水定容至标线,混匀待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