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 0 1 7 年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水平和所属地区的省份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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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水平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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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水平在地域分布上不平衡。以2017年为例,本文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指数分值高于全国水平10%的省份定义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高水平省份,低于全国水平10%的省份定义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低水平省份,其余为中水平省份,分类结果如表5所示。容易看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高水平省份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但并非所有东部地区省份都属于高水平省份,其中还有两个省属于中等水平省份,甚至还有两个省属于低水平省份。中部地区只有湖北进入高水平省份梯队,湖南、安徽、河南属于中等水平省份,江西和山西则属于低水平省份。西部地区只有四川和陕西属于高水平省份,其余大部分属于中等水平省份,仅新疆、宁夏、贵州属于低水平省份。东北地区则没有高水平省份,而且其中黑龙江属于低水平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