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绿色技术创新与低碳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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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域绿色技术创新与低碳发展协同的测度与推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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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创新和低碳发展水平两大系统的评价指标归纳于表1中,其中,关于各省区绿色技术累计量、有效累计量以及绿色专利维持年限数据来自《中国绿色专利统计报告(2014—2017年)》。关于低碳发展水平的各指标则通过计算得到,首先是各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本文从化石能源消费的角度利用《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提供的方法估算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的“地区能源平衡表”提供了各省区不同化石能源的“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和“终端消费量”,“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中提供了用于火力发电和供热的能源消费量,而“终端消费量”进一步细分了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以及生活消费的具体数量,可以利用这些原始数据估算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各细分领域的排放量(1),在计算总排放量和工业排放量时,剔除了工业生产中用于原料和材料的部分。计算二氧化碳排放时所需要的各种化石能源平均净发热值、缺省碳含量以及碳氧化因子取值参考《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分地区的能源消耗总量、火力发电量等数据也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各地区GDP、森林覆盖率以及城市绿地面积及其他所需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各省GDP按照1978年价格进行平减从而获得实际GDP。由于缺少西藏和港澳台地区的部分指标数据,因而未能将这些地区纳入到本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