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各情景方案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
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中,需要考虑各评价指标的承载能力基线。用水总量承载能力基线为用水总量指标W0,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6]89号),珠海市W0为6.84亿m3;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承载能力基线为平原区地下水开采量指标G0,根据《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珠海市G0为200万m3;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承载能力基线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Q0,根据广东省及珠海市考核要求,2018年目标值为82%,2035年目标值为95%;污染物入河量承载能力基线为污染物限排量P0,根据《广东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成果,珠海市COD、氨氮限排量分别为15 971.9 t/a、1 215.3 t/a。对比各评价指标与承载能力基线,并进行归一化处理(见图2),利用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方法,评价不同方案珠海市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价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5391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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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胡培、黄本胜、邱静、李深林、黄锋华、雷洪成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口水利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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