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水资源承载力各评价指标分级标准》
注:“+”表示正向指标;“-”表示负向指标。
由于水资源承载力与区域发展模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有关,其承载力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因素的制约,而水资源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系统是动态变化的[9],所以水资源承载力也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遵循评价体系的系统性、层次性、地区差异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在对区域水资源系统、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系统以及其他因素的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咨询专家以及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10-11],构建了多层次区域水资源承载力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参考水利部现行《建立全国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技术大纲》,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级处理,确立各等级范围数值,选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指标分级标准值以相关文献[12-14]研究成果为基础并咨询专家确定,结果如表1所示。表1中,Ⅰ级表示该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好,开发潜力大;Ⅱ级表示该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可以满足现有社会经济生态发展需求;Ⅲ级表示该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已接近饱和状态,开发潜力一般,需采取工程措施满足需求;Ⅳ级表示该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已经制约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开发潜力小。
图表编号 | XD0021060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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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叶飞、方国华、金菊良 |
绘制单位 | 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