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综合实力评价指标及权重Tab.1 Indicators and weights of urban comprehensive streng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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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产业”耦合背景下的京津冀城市群空间发育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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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市综合实力评价体系,本文参考已有研究成果(顾朝林,1992;吴殿廷,1992;夏国恩等,2009),主要关注城市群内部的经济、产业发展。选取“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年末总人口”“城镇在岗职工人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地方一般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使用外资”“城乡居民存款年末总额”10个评价指标,用于表征城市的经济实力、人口流动潜力(与通勤流动相关)、投融资能力(金融中心特征)、商业中心特点等方面。在指标权重确定方面,利用因子分析计算模型,考虑评价指标中公共因素的制约,解构评价体系的数理特征,提取公共因素,并通过因子旋转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城市综合实力。评价指标及权重见表1。其中,“第三产业产值比重”权重最大,并与“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共同构成主成分1,表征城市经济实力;“年末总人口”权重最小,与“城镇在岗职工人数”共同构成主成分2,表征城市的人口流动潜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实际使用外资”和“城乡居民存款年末余额”共同构成主成分3,表征城市投融资能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独表示主成分4,表征城市作为商业中心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