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实际样品测定结果:便携式原子荧光光谱仪快速检测环境水样中的砷含量》
注:N.D.表示未检出。
由实验方法,分别对清河水域现场采集水样、水质环境标准样品进行测定,结果见表5。清河水域现场样品均未检出,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限量要求。环境标准物质中砷浓度参考值为34.8±2.9μg/L,实验测定砷的含量为33.36μg/L,结果在不确定度范围内,将该测定值与实验室原子荧光光谱仪测定结果比较,便携式原子荧光光谱仪与实验室仪器检测能力相当,测试结果可靠,可用于环境水质样品的现场测定。
图表编号 | XD0015259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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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8 |
作者 | 渠淑萍、刘金荣、陈璐 |
绘制单位 | 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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