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受众对象与说理功能的关系及受众选择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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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裁判文书强化充分说理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以涉夫妻债务案件裁判规则指引为中心视角》
从宏观上看,所有公众都是裁判文书的受众对象;从微观上看,根据不同受众群体对信息的需求差异,一般可分为一般受众(社会公众)与特殊受众(诉讼当事人、法律职业群体)两大类。如表2,不同受众对象对信息选择的心理需求呈现出“求知”与“求新”的心理差异。因此,法院裁判文书如何在不同受众对象之间进行平衡,从裁判文书公布、意义传达与形成影响三个阶段研究传播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图表编号 | XD0015237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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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杨凯、徐晓璐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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