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61—2017年中国华北地区五个代表城市月及年制冷负荷与气象要素的线性回归方程及决定系数》

《表3 1961—2017年中国华北地区五个代表城市月及年制冷负荷与气象要素的线性回归方程及决定系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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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对中国华北地区办公建筑供热制冷能耗的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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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为平均气温,S为太阳辐射,RH为相对湿度,***为显著性水平P<0.001。

分析中国华北地区5个城市制冷负荷与各气象要素的关系(表3)发现,与供热负荷不同,影响办公建筑月及年制冷负荷的气象要素在各城市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从月制冷负荷来看,北京、天津和石家庄一致,平均气温首先进入回归模型,但平均气温仅能解释制冷负荷变化的41%—73%。随着第二个影响要素的加入,对制冷负荷的解释方差明显提高,其中6月和9月太阳辐射作为第二个影响要素进入模型,与平均气温共同解释制冷负荷变化的80%以上,而7月和8月为相对湿度,与平均气温共同解释制冷负荷变化的77%以上。与以上三个城市不同,影响太原各月制冷负荷的主要气象要素为平均气温和太阳辐射,其中6月太阳辐射首先进入回归模型,第二个气象要素为平均气温;其余各月均为平均气温首先进入模型,第二个影响要素为太阳辐射,二要素可共同解释各月制冷负荷变化的73%—95%。呼和浩特制冷期仅考虑6—8月,各月制冷负荷均主要受平均气温影响,平均气温可解释制冷负荷变化的73%以上,其次为太阳辐射,与平均气温可共同解释制冷负荷变化的91%以上。总体来讲,中国华北地区5个代表城市影响各月制冷负荷的气象要素主要为平均气温,除呼和浩特外,其余城市仅考虑平均气温并不能较好地解释月制冷负荷的变化,需综合考虑太阳辐射及相对湿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