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S2 3种化合物线性范围、回归方程、决定系数、基质效应、检出限和定量限(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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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C-MS/MS法检测饮料和尿液中的γ-羟基丁酸及其前体物质》
取空白饮料和尿液,分别加入不同浓度的混合标准物质溶液,按照1.2.2节方法进行前处理,使溶液进样浓度分别为0.05、0.1、0.2、0.5、1.0、2.0、5.0μg/mL,加入GHB-d6,使其进样浓度为1.0μg/mL。在所述条件下进行分析(n=6),GHB及其两种前体物质的质量浓度(x)与这3种化合物与GHB-d6峰面积的比值(y)呈线性关系,R2均大于0.997。取空白饮料和尿液各10μL,按照1.2.2节进行前处理,获得空白基质溶液后,配制成进样浓度分别为0.2、0.5、1.0μg/mL的基质加标样品。平行双样,三次平行测定,基质效应(ME%)为80%~120.3%,相对标准偏差(RSD%)为0.5%~6.6%。一般来说,基质效应在80%~120%之间,在实际检测中可忽略基质效应的影响。取空白饮料和尿液进行标样添加前处理,重复实验6次,进行检出限(LOD)和定量限(LOQ)的测定,结果GHB和GBL的检出限为1.0μg/mL,1,4-BD的检出限为2.0μg/mL;GHB的定量限为2.0μg/mL,GBL的定量限在2.0~3.0μg/mL之间,1,4-BD的定量限在3.0~4.0μg/mL之间。以信噪比S/N≥3作为检出限,以信噪比S/N≥10作为定量限。实验结果见补充材料表S2。
图表编号 | XD0017563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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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徐曼曼、赵蒙、王朝虹、李虹、段正萍、文云波 |
绘制单位 | 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毒品分析及禁毒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毒品分析及禁毒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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