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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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参与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模式与路径探索——以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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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社区公众委员商议机制。制度化公众参与治理的创新模式体现了“以人为本”城市发展理念,保证了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治理条例》第2章规定了专家咨询、听证、论证、座谈、网络征询等10余种适用于社会组织、行业和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方式,为市民方便、有序地参与治理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13]。依据《治理条例》,南京市政府设立了协调议事机构——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务委员和公众委员组成,公众委员占比不低于委员总数的50%,并赋予其特定的法律地位(见表3)。专家代表中由一定比例的高校学者组成,实行市、区、街的公众委员三级联动机制。委员们通过圆桌论坛等形式共同讨论城市治理热点难点议题,向政府建言献策,并借助大众网络传媒建立信息互动平台,如在2016年“南京靓城行动”中,通过新闻媒体直播长达十几个小时的现场执法观摩过程,邀请公众委员现场点评,逐步形成政府职能部门、高校专家、社会公众、电视网络传媒共同参与的内外部商议评价机制,充分体现了城市治理的共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