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的发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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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发展沿革及启示——对比TPP、USMCA和KORUS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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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上海市人民政府网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官网,作者整理。

考虑到中国的开放基础和抗风险能力,金融服务业采取逐步开放的政策,先采用“正面清单”模式,然后逐渐过渡到“负面清单”的模式。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比较系统的外商投资准入的正面清单,1997年至2017年共发布七个版本的政策文本,金融服务业始终属于外商投资的限制类产业。迫于内部改革和外部开放压力,直至2013年7月,中方才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BIT)的实质性谈判,这也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负面清单试点的直接原因(蒋传海和赵晓雷,2013)。此后,中国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指导,采用延续型的研究途径先后制定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和2018年五个版本的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行正负面清单“两条腿”一起走的发展道路。金融服务业在各个版本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都占据重要地位,属于重要且敏感的部门。表1系统梳理了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负面清单政策文本的演变过程,初步将其界定为如下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