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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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视角下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形成——以广东省的实践为例》
注:本表整理自广东省政府发布的5批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后,围绕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借鉴上海和其他自贸区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在投资便利化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金融创新领域、转变政府职能领域、法治建设领域等方面大力开展制度创新,形成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自2015年以来先后发布5批共122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详见表1。具体来看,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的事项方面,投资便利化领域,形成建立“一口受理,同步审批”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企业注册住所登记改革、跨境人民币缴税服务等24项改革创新经验;贸易便利化领域,推广复制国际转运自助通关新模式、跨境电商商品溯源平台、“智检口岸”平台、全流程智能化通检、“互联网+海关”功能拓展等51项事项;金融创新领域,探索出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与海关系统对接、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粤港电子支票业务等4项创新经验;在转变政府职能和优化政务环境方面,包括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制定“纳税提示清单”及“涉税风险提示清单”“零跑动”政务服务模式、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平台等12项创新经验。此外,在省内相关范围推广27项创新经验,如在广州、深圳、珠海复制推广“一企一策”监管模式,在全省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地区开展“保税+实体新零售”式的保税展示交易等。
图表编号 | XD0010035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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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祝美红 |
绘制单位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