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紫外法基准测定结果》
从表2中可见,除构成紫外法曲线的标准物质20#重柴油在紫外法体系下与相应标准值的最大误差不超过20%,其余所有物质的结果都小于其标准值,且以225 nm最大吸收峰为中间线,最大吸收峰越远离225 nm波长的结果误差越大。最大吸收峰在222 nm的大港原油结果只有标准值的一半左右,最大吸收峰在218 nm的机油近乎已经没有吸光度,而最大吸收峰在203 nm的正十六烷、异辛烷、苯体系标油已经无法检出。故而只有最大吸收峰在225 nm波长下的石油类在本标准下得到较为相符的结果,其余油类在本标准下的结果沿225 nm波长为中线,波长偏离越远,结果越偏小,直至只有低紫外区吸收的烷烃,他们虽然是石油类,但在225 nm波长下测定没有响应值,实验结果与紫外法和红外法的原理相符。所以,紫外法在原理上和标准溶液的实际测定上不仅可测的油品种类小于红外法,且可测的绝大多数油品结果相较于实际值都偏小,因此第一个推测,在标准品的测定中红外法结果大于紫外法是不正确的。
图表编号 | XD0015052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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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徐涛 |
绘制单位 | 泛亚中测检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