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
通过千户调查显示,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 342元。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4 779元、工资性收入8 758元、财产性入161元、转移性收入644元(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见表3);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第一产业2 186元、第二产业1 096元、第三产业1 497元(2018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构成见表4)。由此不难看出,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构成进一步优化,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更加明显,而第一产业经营收入在家庭经营总收入中仍占据主导地位。
图表编号 | XD0014944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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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苏金凯、马卫芳、路芳丽、蔡晓玲、任英华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农业农村局、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农业农村局、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农业农村局、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农业农村局、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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