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颗粒剂制法中浸膏相对密度、温度情况》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有明确数值的颗粒剂计
除牛黄、麝香、熊胆、羚羊角、人参、鹿茸、珍珠、肉桂、三七、沉香、马宝、猴枣、鹿角胶、炒鸡内金、薄荷脑、冰片等贵细饮片外,将处方含挥发油的中药饮片(见表3)水蒸气蒸馏提取挥发油,药渣与其余药味混合,加水煎煮两次,合并滤液,浓缩成相对密度为1.15~1.40(50~80℃)的稠膏,处方中贵重或用量少的饮片研细,加入到上述稠膏中,再加入适量糊精、乳糖、甘露醇、环糊精或甜菊素等辅料,混匀,制粒,干燥,喷入提取的挥发油,混匀,即得颗粒。颗粒剂制法中浸膏相对密度、温度情况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14894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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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8 |
作者 | 张建伟、马静雅、刘力 |
绘制单位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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