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
《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条例实施法律援助。在机构改革前15,杭州市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职能在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从职能上可以看出,虽然原律师管理处负有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但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第3项职能也是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从理论上存在职能交叉的问题。但在实践中,指导、监督、管理的工作基本上均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承担。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见下表。
图表编号 | XD0014880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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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5 |
作者 | 唐晔旎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