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
金融业开放是否会对国内银行业经营产生显著影响,主要取决于金融业开放能否有效促进国内的金融发展。只有当金融业开放能够有效促进金融发展,提高金融业竞争度时,金融业开放才能对国内银行业经营产生显著的影响。早期的一些研究表明中国的金融业开放,比如外资银行的进入,并没有对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度产生显著的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当时的贸易开放度或者金融开放度还不够造成的。根据Rajan和Zingales(2003)提出的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贸易开放和金融开放都是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29]利益集团理论认为,在一国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现有的产业既得利益者和金融业既得利益者会成为阻碍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因为金融发展将导致竞争的加剧,从而使得产业既得利益者和金融业既得利益者失去其在金融不发达状态下获得的“位置租金”,因此这两个集团都有动机去阻碍金融发展;无论是只有贸易开放还是只有金融开放,都无法改变利益集团对于金融发展的阻碍动机(如表1所示)。当这两者同时开放时,产业既得利益者因面临外来的产品竞争需要进行外部融资。对于优质企业来说,可以顺利获得外资支持;而非优质企业则很难获得融资,因此会转向支持金融发展。而金融业既得利益者面对优质客户的流失,必然需要通过支持信息披露等方式来引入新的客户,而这也为新金融企业的进入创造了条件,从而有助于金融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4866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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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程小庆、葛璐澜、金洪飞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