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人工智能触犯机制:计算机技术在经济犯罪防控中的综合应用研究》
基于银行卡犯罪这一经济犯罪代表,基于人工智能的经济犯罪防控需围绕基础信息沟通机制建设、全方位的非机构化大数据主观行为建设、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机制建设三方面展开。在基础信息沟通机制的建设过程中,需通过计算机通讯系统替代人工信息沟通、协调沟通会议,配合针对性的算法程序开发和数据库建设,即可有效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更好为经济犯罪防控提供支持;全方位的非机构化大数据主观行为建设需围绕主观行为、社会信息、恶意行为三种行为分类进行,具体如表1所示,银行卡犯罪防控需以表1作为基础数据。
图表编号 | XD0014803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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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李瑞荣 |
绘制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