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旧金融工具准则下报表项目差异比较》
在列报方面,从资产负债表来看,虽然金融资产类别减少,但列报科目变得更加详细,其中“兜底”类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要根据流动性将持有期限超过1年的部分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核算内容近似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金融工具种类区分为“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核算和列报,“债权投资”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基本进行替代,新增“应收款项融资”列报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收账款(票据)”。从利润表来看,主要变化在于新会计准则要求通过“信用减值损失”核算和列报金融工具减值,根据核算内容变化对其他综合收益能否重分类计入损益的披露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新、旧金融工具准则下报表项目差异比较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4781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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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闫华红、滕珍莲 |
绘制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