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清水河出土秦矛的“假”與秦文字“假”、“叚”對比(21)》
觀察清水河秦矛(G∶5)字形,似無“亻”旁,與秦文字中的“假”差别頗大,而與“叚”尤其是兵器銘文的“叚”很相近,遂知所謂的“假”應改釋爲“叚”。“上郡叚守”屬於“叚某官”範疇,這一問題容後文再談。除此疑例之外,戰國秦文字中便不聞釋作“假”的字了。目前至少能説,“假”在統一前還没有大規模行用的迹象。
图表编号 | XD0014759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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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石洋 |
绘制单位 | 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