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规划区典型指标:基于物质流分析的城市水系统规划评价》
在规划区域西北和正北方向分别有两处市政给水厂的可行选址:P_WTP_1和P_WTP_2,假设水源的水量充足、水质良好。在规划区域正南和东南方向分别有两处市政污水厂的可行选址:P_WWTP_1和P_WWTP_2,用地充足,允许处理污水达标排放。规划区中部主要是居住用地,其中有若干个小区具备使用再生水的条件,最大利用规模为0.6×104m3/d。在城区A的南部有一个工业园区,其生产供水及污水处理均自建设施,不纳入市政系统,但是有1.0×104m3/d的再生水需求。规划区域的水源水质、产污系数、污水排放,以及再生回用标准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4741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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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刘广奇、白桦、赵志伟 |
绘制单位 | 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