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INR在治疗范围内的时间百分比(%)》
a:百分比的差异(基因型引导给药组减去传统给药组)。
基因型引导给药组在治疗3个月内INR在1.8~3.0的时间百分比为(67.2±16.8)%,传统给药组为(59.3±17.8)%,有7.9%的差异(95%CI4.9%~8.9%,P<0.01),见表2。抗凝起始,两组间的平均INR差异较大,在3个月的随访期间差异逐步减少(图1)。在华法林治疗起始的第1~4周及第5~8周,两组INR在治疗范围内的平均时间百分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但在第9~12周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713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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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8 |
作者 | 胡学俊、方存明、黄政、后世祥 |
绘制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安徽省宣城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安徽省宣城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安徽省宣城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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