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地方烟叶税收入:基层财政稳定性的法律路径思考——基于烟叶税法治化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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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财政稳定性的法律路径思考——基于烟叶税法治化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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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下同。

以云南、贵州与河南这三个烟叶大省2007年-2015年的烟叶税收入为样本(见表2-表4),依据烟叶税占基层财政收入的比重进而分析基层财政对其依赖性。其中,云南与河南的烟叶税税金总额呈较快的增长趋势,云南从20.18亿元上升为58.65亿元,是2007年的2.9倍;河南从2.89亿元增长至10.53亿元,是2007年的3.6倍;而作为曾经第二大烟叶大省的贵州,则从22.05亿元下降至6.24亿元,仅为原来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