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4—2018年环保部参与合作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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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网络结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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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部委作为支撑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运行的主要力量,在推动城市群内部深层次合作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八部委都参与的合作事项达10项,占比16.94%。除此之外,有环保部参与的合作事项达31项,占比52.54%。可见,环保部多次单独参与长三角城市群的合作行动,与地方政府的联系最为紧密。此类合作行动都是由省市级地方政府自发达成的。2014—2018年环保部参与合作的比例见表2。由表2可知,2015—2018年中央部委参与合作的比例逐年减少,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的合作行动由中央部委主导逐渐过渡到以地方政府为主,由最初的中央凭借集权优势强势介入发展为地方政府自主行动。网络治理模式强调自组织的自愿选择行为,两个或多个地方政府集聚各自资源和能力,以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或者更好地协调发展,就是网络治理[11]。Hu等人指出,多个地方政府的合作网络组建的区域网络具备网络治理结构[12]。中央主导的治理模式垂直进行,而地方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其治理模式水平进行,各地方政府之间互惠互利、相互协调,具备网络治理模式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