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银行主导的金融控股集团》
资料来源:根据银行网站披露内容及年报整理。
第二类是银行母公司投资证券子公司,既负责证券公司的股权管理,又经营商业银行业务。这一类型属于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是英国银行业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形式。在分业经营政策下,国有大型银行通过发起设立、收购、控股等方式投资境外证券子公司,在香港及境外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再以港资身份返回内地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以绕开国内分业经营壁垒。截至2018年末,中国共有6家商业银行通过证券子公司的方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其中,中国银行同时持有境内、境外券商牌照,4家商业银行持有境外券商牌照,1家商业银行间接参股境内券商牌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642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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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5 |
作者 | 赫国胜、郑雪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