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86~2014年州排名(1=最不腐败)》
注:FTE=相当于全日制。
根据1986~2014年的TRAC数据,可以对各州公共腐败定罪进行排名(增加了非联邦法院确定的其他案件)。表3描述了每一个州如何根据四种不同的测量公共腐败的标准进行排名(从最不腐败到最腐败)。在第一列中,根据各州人均腐败定罪总数对州进行排名。第二列省略了对私人的定罪,并根据政府官员的定罪总数占政府在该州的总就业人数的比例对各州进行排名。最后,根据州、地方官员或仅仅是州官员中被定罪的人数与州和地方或州政府的雇佣人数的比例对各州进行排名。
图表编号 | XD0014603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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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阿德里安娜·科迪丝、杰夫·瑞米洛、王阳 |
绘制单位 | 美国温索普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经济学系、上海大学上海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