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地区2020年1季度税收收入变动情况》
注:1.“*”表示对应数据为2020年1-2月累计数据;2.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数据不可得且所占比重较小,本表中不列举;3.“城建税”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收入大幅减少,这是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的主要来源。如表3所示,大部分样本市县的主要税种收入都有一定幅度的减少。增值税方面,所有样本市县均为负增长,其中佛山市南海区、温州市、保定市、达州市的同比降幅超过27%。企业所得税方面,除浙江省和温州市外,其余样本地区均同比减少,且烟台市和南海区的同比降幅超过30%。得益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311.3%,浙江省1-2月份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3.6%,充分反映了疫情期间数字经济的重要性。个人所得税方面,样本市县的情况差异较大,大幅增加和大幅减少的情况并存。除三大税种外,样本市县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种以负增长为主。虽然保定市、东莞市对应的土地增值税同比正增长,但正向增长不会成为常态:若剔除涿州市清缴华夏幸福所欠税款这一因素,保定市的土地增值税将同比减少35%;类似地,1-2月份东莞市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同比增长70.05%、52.83%,但这种情况不可持续。
图表编号 | XD0014564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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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韩凤芹、周孝、申学锋 |
绘制单位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