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影响机制检验———优化信息环境》

《表3 影响机制检验———优化信息环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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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公司创新了吗——基于“沪港通”交易制度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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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为了验证这一影响渠道,本文分别采用分析师跟踪人数(Anst)和公司规模(Size)来衡量公司信息环境。通常来说,分析师跟踪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其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更高,公司的信息环境相对较差。本文按照分析师跟踪人数和公司规模的年度行业中位数,将样本公司各分为两组,并进行回归检验。表3报告了检验结果,列(1)和列(2)显示,是否进入“沪港通”标的与公司创新水平的回归系数在分析师跟踪少的公司中显著为正,而这一关系在分析师跟踪多的公司中不显著;列(3)和列(4)发现,是否进入“沪港通”标的与公司创新水平的回归系数在规模小的公司中显著为正,而这一关系在规模大的公司中并不显著。以上结果表明,“沪港通”交易制度实施对公司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在信息环境较差的公司中更为强烈,验证了本文的优化信息环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