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广西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情况》
注: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2019)[EB/OL].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9-07-19)[2020-01-25].h
由表1可知,截至2018年年末,广西区内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到县域乡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不断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专营机构。同时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乡镇地区成立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极大地填补金融机构空白镇。在农村信用系统建设方面,全自治区95%的县(区)完善建立农村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乡镇全覆盖。
图表编号 | XD0014532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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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谢琳 |
绘制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