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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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无创呼吸支持治疗极低出生体重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疗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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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IPPV]经鼻间歇正压通气;[HHHFNC]加温湿化经鼻导管高流量通气。*示采用Fisher确切概率法。

选取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收治的本院出生的RDS患儿进行研究。纳入标准:(1)出生胎龄28~32周;(2)出生体重1?000~1?500?g;(3)符合《实用新生儿学》第4版RDS诊断标准[7]:有呼吸困难包括气促、呼吸频率>60次/min,伴呻吟、吸气性三凹征,且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出生后6?h内的胸部X线片提示RDSⅠ~Ⅲ级。排除标准:(1)先天性呼吸道畸形;(2)严重先天性心脏病;(3)先天性膈疝、气管食管瘘、食道闭锁;(4)染色体异常;(5)未能完成治疗自动出院者。最终89例纳入研究,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NIPPV组(46例)和HHHFNC组(43例)。两组患儿在性别构成、出生胎龄、出生体重,以及重度窒息、Ⅲ级RDS、产前使用激素、多胎、剖宫产、试管婴儿所占比例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