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TGA的7大外部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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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药品安全治理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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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澳大利亚药品安全监管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TGA设有一系列由不同非政府主体组成的机构,分别就各类政策事宜开展磋商。就卫生专业人员而言,TGA设有一系列法定的外部委员会为有关新药申请的证据评估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9],详见表1。依据1991年《治疗用品法规》(Therapeutic Goods Regulations),法定外部委员会的大多成员由卫生部长任命,且必须具有相关临床、科学领域或消费者健康问题的专业知识。就行业和消费者而言,可通过TGA磋商委员会(TGA Consultative Committee)及消费者健康论坛(Consumers Health Forum),就广泛的政策、资源分配和计划绩效问题与政府进行磋商[10]。TGA磋商委员会成员包括医药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卫生专业人员和消费者团体,负责为相对权威的行业或非行业机构提供磋商论坛;而消费者健康论坛成员则为州地健康消费者组织或致力于特定健康目标的组织,作为代表澳大利亚医疗保健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最高权威机构参与卫生体系的议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