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第一个时间点情绪强度与其变化值》
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比较两种情绪调节策略使用前后被试的愤怒情绪(即E1与E2),验证自我抽离视角和分心是否有效。结果表明使用自我抽离视角后,被试的愤怒情绪强度显著下降(t=2.72,P<0.01),且分心策略后情绪强度也表现出显著下降(t=7.67,P<0.001)。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比较自我抽离组和分心组的被试在回忆愤怒事件后的情绪强度(E1)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结果表明差异不显著(t=0.18,P=0.86)。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243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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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5 |
作者 | 孙凌、王一吉、符仲芳、冯果、陈晓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学院、阿姆斯特丹大学附属临床中心、西南交通大学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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