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时间点情绪强度与其变化值》

《表3 不同时间点情绪强度与其变化值》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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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抽离和分心策略调节愤怒情绪的时间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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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1,第一个时间点调节前;A2,第一个时间点调节后;B1,第二个时间点调节前;B2,第二个时间点调节后;C,第一个时间点调节后与第二个时间点回忆事件后的差值(B1-A2);D,第二个时间点调节前后的差值(B2-B1)。

为了检验情绪调节策略的时间效应,采用多因素方差分析,自变量为情绪调节策略(自我抽离组,分心组)和时间间隔(1天,7天),因变量为情绪强度差值(C),情绪强度差值的计算方式是用第二次回忆事件后的情绪强度(B1)减去首次采用情绪调节后被试的情绪强度(A2),即C=B1-A2(具体见表3)。结果表明,情绪调节策略和时间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1.25,P=0.27,η2=0.012)。情绪调节策略的主效应显著(F=30.2,P<0.001,η2=0.23):自我抽离组的情绪差值(M=-1.19,SD=0.26)低于分心组(M=0.84,SD=0.27),表明自我抽离组经过一段时间后愤怒情绪强度继续降低(B1A2)。时间的主效应不显著(F=0.84,P=0.36,η2=0.01)。这表明,采用情绪调节策略后,无论是经过短时(1天)或长时(7天),分心组的情绪强度都出现了明显的回升(见表3)。情绪调节的时间效应分析结果表明,自我抽离策略存在时间效应,而分心策略不存在时间效应,即,无论1天后还是7天后,自我抽离组的情绪调节效果均得以维持。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