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 0 0 7—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节能考核“不合格”情况表》

《表3 2 0 0 7—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节能考核“不合格”情况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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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央地博弈中的逻辑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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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历年发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公告》。考核等级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等四种情况。按照等级名称之间的排他性关系以及相关年度的数据,基本完成应该是接近完成但事实上没有完成的情况。而2010年的“另行考核”实际

在考核结果的应用方面,根据《方案》和《意见》的要求,对考核不合格的省级地方政府要实行一票否决。从2007年到2015年,每年都有相关省份的节能目标考核的等级为“不合格”(见表3),但在事实上,没有哪一个省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因此被否决。这一结果使得《方案》与《意见》的制度目标落空。究其原因固然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部没有省级干部管理权限的因素,但其中也有省级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因素在内。政府内部谈判博弈发生在双边垄断的条件下,任何一方都不能选择退出,但是存在“准退出”机制,即由于不能公开地抵制反抗或通过正式程序来讨价还价,而不得不采取那些非正式的、微妙的抵制方式,如暗中调整、消极抵制等,从而导致“集体无行动”。2007年,全国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核不合格,占考核对象总数的1/3。一方面,如果这种情况继续恶化,就会在事实上形成针对《方案》的“集体无行动”,进而使得考核式节能减排一票否决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损害中央政府的权威;另一方面,绝大多数被考核对象不合格,说明考核目标和考核指标设置存在问题。因此,2007年以后,中央政府在节能减排方面有所退让,给予省级地方政府以一定的讨价还价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