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某一时段履约义务的确定》
与时点履约义务相比较,认定为时段履约义务不但会按履约进度提前确认合同收入,而且在进度确认过程中的进度确认方法还会带来更大的选择机会。在实务中,原准则下适用建造合同或提供劳务的大型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合同、软件开发或工程设计等相关业务都比较可能会出现上述第三条所带来的重大会计判断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4082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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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叶金福 |
绘制单位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