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加热不燃烧卷烟感官质量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加热不燃烧烟叶感官评价由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具有卷烟感官质量评吸资质的10位评吸专家完成。按照云南中烟企业标准“新型卷烟感官评价方法”(Q/YNZY.J04.022—2015),对烟弹的烟雾量(10分)、香气香味(30分)、劲头(10分)、谐调性(10分)、刺激性(15分)、口感(25分)6个指标进行评价打分。每个指标达到相应要求时,按照评分标准(表1)对试样各单项计分,各项指标均以0.5分为记分单位。加热不燃烧卷烟感官质量记分采用百分制。
图表编号 | XD001405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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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赵璐、王丙武、宋中邦、高玉龙、李文正、李梅云、隋学艺、吴兴富、焦芳婵、尚善斋、汤建国、李永平 |
绘制单位 | 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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