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情况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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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 推进新疆基础设施“补短板”》
新《预算法》的出台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发债权。债券融资,作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方式,存在着融资风险显性化,易于控制,政府信用评级越高,融资成本越低,地方债券偿还若以旧换新,则可无限延长等优势,但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必须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2009年,新疆由财政部代发首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55亿元,到2014年突破百亿,达到111亿元,到2018年突破千亿,达到1012.8亿元,是2009年发行规模的18.4倍,发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底,新疆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690.1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区域建设、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4012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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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马延亮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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