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重量(直接特征)对比》
由此方法获得的某一办公室各类常见物品的重量和实际称重的对比见表2。由表2可见,基于直接特征获得的总重量(560.0N)比实际称量的总重量(549.0N)略高约2%。
图表编号 | XD0013931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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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陈隽、李洋、臧笛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同济大学土木工程防灾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由此方法获得的某一办公室各类常见物品的重量和实际称重的对比见表2。由表2可见,基于直接特征获得的总重量(560.0N)比实际称量的总重量(549.0N)略高约2%。
图表编号 | XD0013931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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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陈隽、李洋、臧笛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同济大学土木工程防灾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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