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保险对东、中、西地区家庭金融风险产品参与度影响》

《表2 保险对东、中、西地区家庭金融风险产品参与度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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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家庭金融风险产品参与的影响研究——基于东中西地区差异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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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如表2所示,就商业保险而言,无论东中西部地区,家庭拥有商业保险均能够显著促进其金融风险产品的参与程度,且促进作用东部地区大于中部地区大于西部地区(0.0548>0.0458>0.0250)。从系数差异来看,东部的促进作用明显大于西部,但和中部差异不大。这种差异来源于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东部地区人均收入高,受教育水平高,家庭承受风险资产的能力较强,故能够相对积极地参与金融风险资产配置。因此,商业保险促进家庭金融风险产品的参与程度,在不同地区间主要取决于地区经济发展和家庭知识素质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