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划分与构成》

《表2 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划分与构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个人所得税分地区差异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本文对11项税目分类(见表2),把类似的分项合并到一起再进行分析。对累进性劳务所得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存在加成征收的情况,在一次性收入不超过20000元时,适用20%税率,而超过20000元不超过50000元时适用50%加成征收,超过50000元时适用100%的加成征收标准,因此这项税收收入也存在累进性。对于非累进性劳务所得,都是适用20%的税率标准。而资本性所得包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这三项资本性所得内部细分较多且复杂,但基本都是在20%的比例税基础上进行的细分,都不存在累进性。而对于偶然所得和其他既不是劳务所得也不是资本性所得,且占个人所得税比重较小的,在统计分析时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