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妇女参加工作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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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妇女经济地位变动的实证调查——基于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湖北)的数据分析》
从表6的数据比较可以看出,第二期和第三期妇女的就业途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十年期间,第二期的妇女更多地通过“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安排/调动”和“自己创业”获取就业机会;而第三期的妇女大多通过“求职/应征/应聘/竞聘”来获取工作机会,人数比例为35.9%,也有一部分人依旧通过“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安排/调动”来找工作,但是与全国二期相比较,其人数比例已经下降为25.3%,与湖北省第二期相比较,下降了11.2个百分点。从两期的变化趋势来看,第三期妇女就业途径最大的变化就在于妇女更多地通过自己求职、应聘,更少地依赖外界帮助,充分表明妇女的个体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其次,也可以看到,随着国家积极开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机构和职业培训,妇女通过“职业介绍机构”获得工作的人数比例也有所上升。
图表编号 | XD001388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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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10 |
作者 | 刘晋飞 |
绘制单位 | 东莞行政学院、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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