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水资源承载力等级标准值及评价指标具体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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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模糊分析法的合肥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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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是否对合肥市水资源承载力体系起到支撑作用、是否对合肥市水资源承载力体系产生压力作用和是否具有良好的可调控能力三个条件,将合肥市水资源承载力体系分解为水资源承载主体支撑力子系统(A1)、水资源承载调控力子系统(A2)、水资源承载客体压力子系统(A3)三个子系统,各子系统模型之间既可单独运行发挥作用,又可配合运行形成协调的运转模式。遵循科学性、独立性、可操作性、稳定可比性、真实实用性、规范性等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2],合肥市水资源承载主体支撑力评价指标分别为人均水资源量(b1)、年水产模数(b2)、人均供水量(b3)、植被覆盖率(b4)[3];水资源承载调控力评价指标分别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b5)、人均GDP(b6)、污水排放达标率(b7)、水功能区达标率(b8)、生态用水率(b9)[3];水资源承载客体压力指标分别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b10)、万元GDP用水量(b11)、万元工业增加值需水量(b12)、人口密度(b13)、城市化率(b14)、农田灌溉定额(b15)[3]。水资源承载力等级标准值和评价指标的具体取值见表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