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双重差分-工具变量法的检验:基于初始税负水平的视角》
分别以改革前三年的初始税负(Tax)作为当期企业税负的工具变量,企业税负以应交所得税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来衡量。即在基准模型交互项的基础上,以工具变量为权重,考察减税对融资约束的影响。表9中(1)至(4)列的结果显示,交互项系数均在5%和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结论依然稳健。第(5)(6)列以改革前一年为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显著性水平略有下降,这可能是因为企业所得税改革法案虽然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2007年3月就已经颁布,因此很多企业可能提前进行了税收筹划,通过收入转移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负(王跃堂等,2009)[38],所以减税的政策效应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总体上没有改变基本结论。同时发现,初始税负越高的企业,减税的融资约束缓解效果越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13750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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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8 |
作者 | 毛德凤、彭飞 |
绘制单位 | 安徽大学商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