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获得遗属养老金受益被保险人需满足的缴费条件》

《表1 获得遗属养老金受益被保险人需满足的缴费条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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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制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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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美国社会保障局(SSA)发布的2017-2018年世界各洲社会保障计划系列研究报告整理得到。

要获得遗属养老金的受益,多数国家要求已死亡被保险人满足特定的养老金缴费条件,但各国政策的严苛程度不同。奥地利、匈牙利、波兰等国家采取最为严苛的受益条件,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在死亡前或死亡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养老金的领取资格。而多数国家允许死亡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被保险人遗属获得受益,但被保险人需满足特定的缴费年限要求,各国对于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存在差异,如葡萄牙(3年),德国(5年),韩国(10年),瑞士(自21岁开始每年进行缴费),西班牙(15年或在其死亡前的最后5年至少有500天的缴费)(2),加拿大(10年或自18岁开始至死亡当月至少有1/3的年份进行缴费且缴费期限至少达3年以上),挪威(16-66岁之间被保险人至少有40年的缴费)(3)。除此之外,也有少数国家采取最为慷慨的受益条件,即对被保险人无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仅要求其参加社会保障体系或为本国常住居民,如荷兰、芬兰、巴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