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民合作社供应链金融信贷方式和农户融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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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供应链金融信贷利益联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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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内容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整理后所得(下同)。

目前国内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提供农业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主要存在于部分农商行和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特别是针对一些直接或间接来往的农民合作社提供有限贷款服务,覆盖面相对较窄。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贷款主要依托农民合作社,参照国家扶贫政策间接提高农户信贷可得性,通过金融扶持产业发展手段达到金融扶贫目的。由表2可知,农民合作社供应链金融信贷方式主要包括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和项目基金(3)等。对农民合作社而言,在融资次数方面,信用贷款占比最高为47.99%,达263次;其次为项目基金占比为20.8%。在融资金额方面,抵押贷款金额最高,平均达530万元,占融资比重30.32%,融资次数为63次。既有抵押又有担保的信贷最受传统信贷融资方式偏好,贷款额度也最高。二者反映农民合作社供应链金融信贷可有效联接农户和金融机构信贷,发挥信贷供需配对作用。在信贷融资金额方面,信用贷款平均只有310万元规模,落后于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主的传统信贷模式,但相比农户个人直接向银行借贷具有较强融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