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甲状腺功能减退毒性管理》

《表3 甲状腺功能减退毒性管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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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卡瑞利珠单抗致甲状腺功能减退不良反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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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处理毒性反应按照分级原则,参考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见不良反应术语评定标准(CTCAE_4.03)》对不良反应的术语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级。但是该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低估或高估毒性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6]。甲状腺功能异常很少高于Ⅱ级,经及时检测以及对症或替代治疗,极少发生致死性甲状腺危象。需要注意的是,甲状腺功能减退不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推荐使用替代性激素治疗。如仅表现为皮肤或内分泌症状,可继续免疫抑制剂治疗[7-9](表3)。建议无心血管疾病史的年轻患者给予每日0.8μg·kg-1左旋甲状腺素替代甲状腺激素,同时在左甲状腺素启动后4~6周复查甲状腺素和游离T4水平,根据其结果进一步滴定左甲状腺素。对于已知的冠心病患者,建议给予低剂量(如每日12.5~25μg)左旋甲状腺素口服,在左甲状腺素启动后4~6周复查TSH和游离T4水平,并根据症状和TFTs相应地滴定剂量。对于年龄较大(>65岁)的患者,给予较低剂量左甲状腺素,更频繁地监测TFTs,并争取较高的TSH目标(4~6μIU·mL-1)是合理的。其原因如下:(1)老年患者更易受到甲状腺激素过度替代的不良影响,如房颤和骨质疏松性骨折;(2)使老年人血清TSH恢复正常所需的左旋甲状腺素剂量普遍低于年轻人;(3)老年人群血清TSH的正常范围较高[9]。